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
1.考核范围
(1)车辆范围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2)平台范围
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中,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都应考核管理。
2.考核指标
联网联控系统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1)平台连通率
(2)跨域数据交换成功率
(3)车辆入网率
(4)车辆上线率
(5)轨迹完整率
(6)数据合格率
(7)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
(8)平台查岗响应率:统计期内,监管平台不定期向监控平台下发查岗指令,监控人员在收到查岗指令后及时响应,查岗响应次数占查岗次数的比率。查岗响应时间超过 15min 的不计入查岗响应次数。
(9)平均车辆超速次数:统计期内,重点营运车辆的超速总次数除以本辖区或本企业上线的重点营运车辆数。
(10)平均疲劳驾驶时长:统计期内,重点营运车辆的疲劳驾驶总时长除以本辖区或本企业上线的重点营运车辆数。
3.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道路运输企业、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
(2)考核内容
对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的考核内容包括:平台连通率、跨域数据交换成功率(省级平台考核)、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
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内容包括: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平均车辆超速次数、平均疲劳驾驶时长、平台查岗响应率。
对服务商的考核内容包括:平台连通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
4.考核周期及分制
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年度,月度考核按自然月进行,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全年月度考核的平均值为年度考核评分。考核采取系统自动统计分析为主、现场情况勘察为辅的形式。
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
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记为不合格。
(1)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监控平台或车载终端的。
(2)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3)设置技术壁垒,阻碍车辆正常转网的。
(4)一年内累计三个月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5.考核结果公示
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省级机构对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地市级机构的考核结果应当予以通报,并抄送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对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商的考核结果由负责其考核管理的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予以公告。
6.考核结果的使用
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的考核结果应作为单位评优、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结果信息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评估的内容,作为道路运输企业线路招标和新增运力等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重点安全监管对象,依法责令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依法责令整改,整改期不少于考核期。整改期内,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将其车辆接入考核不合格服务商的监控平台(已接入平台的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