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场站安全生产管理
1.货运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货运场站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人员配备。
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
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资历。
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2)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④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
⑤装卸员安全管理制度。
2)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②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③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
货运场站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1%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独立的台账,专款专用。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5)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h 以上的培训。
2.货运场站安全生产管理
(1)作业安全管理
1)货物受理。
①货运场站应按照货运场站许可的经营范围,并结合货运场站的相关条件,在能够确保安全完好的前提下受理货物,填写货物受理相关单证,不得拒绝货主或其代理人通常、合理的要求。
②货物受理时应明确货物运输、保管、搬运装卸等条件,货运场站签认后视同对托运人的承诺,应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③货运场站应对所有受理货物进行核验,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受理或组织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货物。如发现托运违禁物或进站车辆己装运违禁货物,货运场站应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
④货运场站应参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JT/T 620-2018)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其站内的运输及搬运装卸行为。
⑤货运场站有权拒绝受理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2)车辆管理。
①货运场站应分别在货运场站的进出口设置检查点,并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审核进出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及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真实性,禁止资质不合格的车辆及驾驶员进出站。
②货运场站应进行科学的站内交通组织,维护站内交通秩序,确保站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的安全,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及紧急疏散通道停放车辆。
③依法经营危险货物的货运场站,应按照危险货物停车场的设置要求,单独设置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停车场,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④货运场站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配置车辆安全检测设施设备,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予以登记,防止未经安全检杳的车辆出站,保证运输安全。
⑤货运场站应设立超限源头治理工作岗位并配备必要的计量设施设备,明确工作职责,不得允许超限车辆出站。为此应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⑥货运场站应对超限进站车辆进行登记,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相关信息,未经卸载禁止出站。
⑦货运场站应建立健全车辆进出、装载、配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3)搬运装卸作业安全要求。
①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码整齐,清点数量,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违规混装。
②对性质不相抵触的货物,可以拼装、分卸。
③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现货物包装破损的,搬运装卸人员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承运人,并做好记录。
④货物在搬运装卸中,承运人应当认真核对装车的货物名称、质量、件数是否与运单上的记载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包装轻度破损,托运人坚持要装车起运的,应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承托双方须做好记录并签章后,方可运输,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托运人负责。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安检设备。
①货运场站应在业务操作场所安装视频检视设备,监控资料应保存不少于 90 天。
2)消防设施设备。
①消防设施及其分类。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②消防器材及其分类。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及火灾事故的器材。
我国通常按照充装灭火剂的种类、灭火器质量、加压方式三种分类方法对消防器材进行分类。
③劳动防护设备。
a.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分类。
头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护肤用品
b.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3)警示标识。
①警示标识的设置和使用。
a.警示标识设置的场所。
a)作业场所。
b)设备
c)产品包装
d)储存场所。
e)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b.警示标识和设置高度。
除警示线外,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③货运场站标识标志。
c.货运场站应设置站房、信息交易中心、仓库、堆场、停车场地、危险场所、厕所和道路等主要设施明显标识,导向标志的视觉效果不得有其他障碍物阻挡。
d.主要道路地面应当标有紧急疏散方向的指示符号,进出通道及停车场应设置地面标线标识,引导货物、车辆安全通行。
e.货运场站内车辆导向标识内容、指示方位应当根据外部交通管制及站内营业布局的调整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以保证导向标识的准确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