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通知

时间图标 2024-09-12 03:53:22 眼睛图标 45

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通知近日发布,河北初安考试时间为5月12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4月1日至4月26日完成报考。提醒各位考生报考时认真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填错问题,影响考试!具体官方公告如下,请仔细查看!

注册安全师

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根据《河北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冀应急〔2024〕2号)等政策法规,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2024年5月12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另行调整)。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实务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名。

报名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应急管理部、人社部《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中“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见附件1),由考生选择报名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无法提供学历证明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

2.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或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名当年年底。若以后取得学历报名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311-87102239(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补考人员,报考时只报未通过科目。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1.报考时间:2024年4月1日09:00--4月26日17:00

考生开始报考前,登录报考系统网址,认真阅读《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报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考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考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名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成绩。

3.网上报考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考号”,获取“报考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考号和密码是登录报考系统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考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考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考。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考状态,确认报考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务必牢记报考缴费结束、资格复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应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选错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未缴费或错缴费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2.报名人员资格复审:按照考试规定,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届时请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成绩后,详细阅读《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根据《公告》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报名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6日--5月11日登录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考试机构进行处理。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46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0元/人次,《安全生产实务》50元/人次。

七、考试大纲

以国家《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生自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

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考试期间将全程监控录音录像,监控数据将留存半年备查。

九、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

一般在考试截止45个工作日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名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十、有关要求

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积极协调考点(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十一、宣传

考试公告将于3月12日开始陆续在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省住建厅官网、河北招聘网、河北人才公众号、抖音号河北省招聘会、河北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发布。

河北省初级注安师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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