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具备安全评价从业资格?

时间图标 2024-09-12 03:56:34 眼睛图标 102

小伙伴们对于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具备安全评价从业资格的问题都清楚吗?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注安

 

近日,在应急管理部留言版块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中级及以上注安师是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基础条件之一,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的注安师,均可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初级注安师不作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基础条件,仅仅作为从业条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师是否具备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从业资格?

 

根据《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注安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安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各级别注安师执业范围均包含安全评估评价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初级注安师的执业单位规模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综上所诉,初级注安师的执业范围确实包括了安全评估评价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这意味着,一旦通过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就可以在执业单位规模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具体的执业单位规模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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