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中级注安师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了规范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浙江率先发布了相关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规范我省初级注安师注册管理工作,畅通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渠道,鼓励和引导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专注册安全工程师全生产工作,4月2日,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社保厅出台《浙江省初级注安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注册专业类别、程序、条件及执业权利和义务作了规范和明确,注册系统同步开启运行。
《办法》立足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具有较强实用性、操作性和示范引领性。一是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考虑到我省中小微企业较多,安全基础条件相对较差,为破解“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办法》鼓励初级注安师到中小微企业执业,依法视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鼓励更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助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办法》明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申请注册人员,可凭上海市、江苏省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直接注册,实行跨区域认可,打破人才流动资格限制,促进人才有效流动。三是全方位落实“最多跑一次”。《办法》施行与初级注安师注册管理系统同步推进,实现注册工作网上(掌上)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个人信息通过大数据平台核对,完成自动审核,实现注册“一键通办”、“秒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