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建筑施工安全》的考试中,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维护施工现场安全无虞的重要环节,是考生需要深入掌握的考点。中科建安深知此领域知识的复杂性与广泛性,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点进行了细致的总结,旨在帮助考生构建起坚实的知识基础,为应对考试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第一章 建筑施工安全基础
第四节 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
考点二:隐患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对生产经营相关区域、场所、设备设施、人员活动和相关方服务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应制定排查标准或安全检查表,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逐级开展隐患排查时,上级排查的内容,下级同时负责排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
对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可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尽快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施工企业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实现和要求、应急预案等,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完成后,应组织分级验收。
一般情况下,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后可由施工企业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复查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恢复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由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并经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确认,报相关单位和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恢复施工。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和销项的闭环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每年度应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企业应进行复核评价: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通过中科建安的梳理与指导,考生会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流程、方法、技巧有深入的理解与掌握,从而在考试中能够识别问题、科学分析风险、有效制定对策,为建筑施工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