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的备考征途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考察领域。它不仅关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篇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第三节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考点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考频 1 次)
(一)高处作业定义与分级
在距坠落基准面 2m 及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不存在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下表规定的 A 类法分级,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下表规定的 B 类法分级。
分类法 | 高处作业高度/m | |||
2m≤h≤5m | 5m | 15m | h>30m | |
A | Ⅰ | Ⅱ | Ⅲ | Ⅳ |
B | Ⅱ | Ⅲ | Ⅳ | Ⅳ |
(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高处作业证的办理和审批
安全作业票种类 | 办理部门 | 审批部门(人) | |
高处安全作业票 | Ⅰ级高处作业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所在基层单位 |
Ⅱ、Ⅲ级高处作业 |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 ||
Ⅳ级高处作业 |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
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 7 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 GB 6095 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 GB 24543 要求的安全绳,30m 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平台、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使用应符合 GB 51210 等有关标准要求。
(4)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5)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8)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 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9)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
(10)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领域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