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的备考冲刺阶段,事故报告的内容作为考试中的一大重点,其详细性和多面性对考生而言至关重要。中科建安悉心提炼了报告事故应当包含的六条核心内容,旨在帮助考生们构建起清晰的知识框架,为考试中的作答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篇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
考点三:事故报告的内容(考频 1 次)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通过中科建安对事故报告内容六条要点的梳理,相信考生们已对这一考点有了更加深入和系统的理解。我们鼓励考生们将这些知识点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进行模拟练习,以提升自己在考试中的应变能力和答题成效。愿每位考生都能在考试中发挥出自身能力,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