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研读2024年中级注安师《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作为确保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各阶段安全性的重要一环,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的理解与应用,成为了考试中的关键考点之一。面对这一复杂而细致的内容,考生们往往会遇到一些易混淆或忽视的细节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从错题的角度出发,探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相关法律知识,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领域的核心要点。
6.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B.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未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C.对于未强制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D.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
6.【参考答案】B
【解析】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不仅是对项目安全性的初步评估,更是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体应用的体现。通过本次对错题的分析,我们再次强调了预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并提醒广大考生要细致入微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在未来的学习与实践中,希望大家能够将这些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