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技术: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哪些要求

时间图标 2024-09-03 02:54:58 眼睛图标 32
活动图片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满足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要求

应保证在机器的整个可预见的使用寿命期内,能良好地执行其功能;便于检查和修理,能够更换失效材料和性能下降的零部件,保证装置的可靠性;其功能除了防止机械性危险外,还应能防止由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各种非机械性危险。

2、构成元件的抗破坏性

结构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坚固耐用,不易损坏,能有效抵御飞出物的打击危险或外力作用下发生不应有的变形;应与机器的工作环境相适应,结构件克松脱、裂损、腐蚀等危险隐患。

3、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可能与使用者接触的各部分不应产生对人员的伤害或阻滞(如避免尖棱利角、加工毛刺、粗糙的边缘等);防止有害物质 (流体、切屑、粉尘、烟气、辐射等)的地漏和遗散。

4、不应出现漏防护区

不易拆卸(或非专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开。

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逾越接触危险,同时防止挤压或剪切。

6、不影响机器的预定使用

不得与机械任何正常可动零部件产生运动抵触;对机器使用期间各种模式的操作产生的干扰最小,不因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增加操作难度或强度;对观察生产过程的视野障碍最小。

7、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防护装置的结构尺寸及安装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人体测量参数的要求,其可移除部分的尺寸和质量应易于装卸;不易用于移动和搬运的应考虑由适于升降设备运送的辅助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或其中可移除部分应便于操作。

8、满足某些特殊工艺要求

在某些应用场合,诸如食品、药品、电子及相关工业中,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排出加工过程中的污物;特别在食品和药品加工机械中使用时,使用的材料和涂层应对所装存物质或材料不产生有毒、污染等卫生方面的危险,安全而且便于清洗。

总之,在人和危险之间构成安全防护屏障是安全防护装置的基本安全功能。

上一篇:注安技术:旋转的有辐轮图片下一篇:注安技术:砂轮机防护装置有哪些
活动图片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