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原因论:事故是社会因素(基础原因)、管理因素(间接原因)和生产中危险因素(事故隐患)(直接原因)被偶然事件触发所造成的后果。事故调查过程则与轨迹交叉理论相反,为:事故现象→事故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