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运前的准备、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介绍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5 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无问题后再吊运。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十不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截止时,应锚定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