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介绍
一、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 成立以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如生产、技术、设备、安全、行政、人事、财务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
2.资料收集 | 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资料: a)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b)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c)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离资料: d) 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e)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 f)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
3.风险评估 |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 a)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 b)分析各种事故类别发生的可能性、 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 c)评估确定相应事故类别的风险等级。 |
4.应急资源调查 | a)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以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a)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 b)针对生产过程及存在的风险可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段; c)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可提供的应急资源; d) 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 |
5.应急预案编制 |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的特点,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尽可能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
6.桌面推演 | 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可采取桌面演练的形式,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
7应急预案评审 | a)评审准备。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案、 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b)组织评审。 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共同推选出的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表决时,应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评审会议应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 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当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c)修改完善。 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表决不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修改完善后按评审程序重新组织专家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写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的修改情况说明,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8.批准实施 | 通过评审的应急预案,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