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介绍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治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