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概述介绍
(一) 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 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法学上通常将行政处罚的种类分为四种
(1)人身自由罚。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
(2)行为罚。又称能力罚、资格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3) 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销毁违禁物品等
(4)声誉罚。如警告、通报批评、剥夺荣誉称号等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D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2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程序法定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诉讼、提出行政赔偿权)
5.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