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

时间图标 2024-08-27 07:06:36 眼睛图标 40
活动图片

相关规定介绍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电请和颁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变更: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 10 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上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下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活动图片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