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介绍
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4.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5.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