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介绍
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
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现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
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现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