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东初级注安师注册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初级注安师注册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初级注安师注册和执业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4〕7号),我省将于2024年5月20日起在爱山东APP和山东政务网组织初始注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种类
注安师注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初始注册:取得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拟继续注册到原聘用单位,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注册有效期内,拟变更聘用单位或注册类别,可申请变更注册;聘用单位名称更名也可申请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已经过期的,可申请重新注册。
二、初始注册流程
登录爱山东APP或山东政务网,依次点击【初级注安师注册】→【授权确认】→【开始初始注册】→【智能预检】→【智能导办】→【基本信息】→【业务表单(申请表)】→【材料上传】→【邮寄信息】→【信息确认】→【完成】
三、其他须知
1.初始注册申请表。在业务表单界面点击右上角直接导出;盖章处为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印章无效),印章须清晰可辨,印章中的单位名称须与申请表的完全一致;聘用期限为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截至日期为“无固定期限”。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包含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出具的聘书、聘用证明等无效;退休人员或事业单位职工,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文件(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聘用单位名称已变更,但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尚未重新签订的,须将聘用单位更名材料一并提交至劳动合同附件中;退休人员建议提供退休证,事业单位建议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为可选项)。
3.手持身份证件拍照(须确保可识别为本人手持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0531-51787826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