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预计在10月下旬开考,大家开始备考了吗?天津有意向参考的一起来看看中级注安师的报名条件信息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天津中级注安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
6.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四)报考条件的说明
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名条件报名2018年度注安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名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名专业类别的人员,2023年度再次报名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安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名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考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