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考生注意,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报名地址官网7月4日24:00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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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考生注意,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报名地址官网7月4日24:00关闭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辽宁省2024年中级注安师报考时间为7月4日24:00前,资格核查时间为7月5日前,交费时间为7月7日24:00前,计划在辽宁考区报考的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考哦。


中级注安师考试报考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考。

(一)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考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安排

时间

报考安排

具体要求

6月24日9:00-7月4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考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考”快捷按钮进入报考系统报考。

6月24日-7月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

6月24日9:00-7月7日24:00

网上交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交费,请报名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交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支付交费流程”说明。

10月18日9:00-10月27日24: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交费考生登录报考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注册

考试报考前,报名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考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网上报考”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考。

1.网上报考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报名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考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考。建议报名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考,须在报考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报名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4.己注册的报名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名前应提前登录报考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考。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考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名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人员登录到报考系统后,选择拟报名的考试项目和报名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考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名人员报名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名人员选择相应的报考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附件4)。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名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名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结束前撤回承诺。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列报名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名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名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名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为加强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考起,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报考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考信息确认

报名人员需要对报名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名人员要签署《报名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名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名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名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4。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名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名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名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名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名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名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4.现场核查。下列报名人员须携带对应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考登记表》等原件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报名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考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按本文报名条件中“免二科、免一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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