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24年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安排通知

时间图标 2024-08-19 02:16:00 眼睛图标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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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注安报考时间:6月21日9时-7月1日18时,网上交费时间:6月21日9时-7月3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2日9时-10月25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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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告】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考安排和流程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第七条: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见附件列表)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名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考,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名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名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考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名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考无效的处理,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四)报名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操作流程

(一)考务流程


(二)网上报考(网上报考总流程:注册→完善账号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交费→报考成功)

1.注册:访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考”栏目进行报考。网上注册需填报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报名人员需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确保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信息完整准确。

2.完善账号信息:首先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系统弹出照片上传成功的提示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数据完善,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学历信息维护”、“学位信息维护”、“工作经历维护”、“联系方式及密保问题维护”等,待到“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考。

注意:核查未通过或者需现场核查的学历或学位不会影响后续报考,可先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在资格核查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并且未在考试内使用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可以自行删除。

3.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相应的报名考试进入网上报考,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考信息(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级别、报名专业及科目信息准确。报名全科时,输入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报名条件要求;报免试科目时,必须满足专业职务、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报名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未交费且报考结束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4.信息确认:报名人员在保存报考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名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交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名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的证明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名级别为增报专业或使用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报名条件的: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

(5)报名级别为“免二科”的:职称证书

(6)报名级别为“免一科”的: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本科毕业证书(查验方法详见附件列表)

为加强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人员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考结果。

6.网上交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交费确认,交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可更改,请报名人员务必在交费前确认个人报考信息。没有交费或交费不成功的报名人员视为报考失败。

7.报考成功:在交费时间结束前交费成功的视为报考成功。

更多报考细节操作请参照《报考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六、资格复核

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考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考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名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考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截止后,报名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请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试截止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0971-6301900/6306902(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962121(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式样)

附件3:报考操作手册

附件4: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操作流程

附件列表: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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