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是否要求必须一致?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注册申请时填写的受聘单位应当是劳动关系单位,并且与缴纳社医保的单位一致。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对社保有要求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应当保持一致。这是因为社保单位通常代表了你实际工作的单位,而注册单位则是你在专业领域内进行执业的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完全一致,但通常会要求两者之间有明确的关联或一致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跨地区工作、临时借调等,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可能会不一致。但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借调协议、工作合同等,以证明你在两个单位之间的合法关系和实际工作情况。
在申请注册或变更注册时,务必仔细核对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的信息,确保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如有任何不一致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注册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