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我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是法人代表,2023年刚刚考取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我是否还需要继续参加我们当地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试?
回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安监总人事[2017] 118号)第十四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规定,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无需再领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但需要每年参加培训。
出自:广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