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300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问题

时间图标 2024-07-11 03:34:23 眼睛图标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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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是否可以确定从业人员少于300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回复:根据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需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并严禁在其他企业兼职。

内容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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