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在19年考取了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还没有取得工程专业技术相关职称。根据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的文件,其中第14条写道“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18年以后取得)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工程师”,是否表明在本人取得初级注安的职业资格后,便可对应的认定我具备了此层级的初级职称呢? 谢谢解答~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回复:
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
出自:北京应急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