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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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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  
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客运索  
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  
力。  
第二章 制 造  
第五条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  
动。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  
行。  
第六条 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  
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鉴定鉴定符合要求后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  
要求进行制造。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当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与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客运索道产品、部  
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部件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  
型式试验。  
第九条 客运索道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  
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厂的应提供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  
客运索道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应当明示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操作规程、试  
运行检查项目员要求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护保养项目和要求、  
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故应急处置措施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  
期和方法等。  
第十条 客运索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  
一致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运索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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