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44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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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441—86
(国家标准局 1986 年 5 月 31 日发布 1987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 下简称伤害)、急性中
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 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 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序号
01
事故类别名称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02
03
04
05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
坍塌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冒顶片帮
透水
放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 A.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