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临考考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时间图标 2024-10-11 02:11:22 眼睛图标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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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备考已经进入临考阶段。在此阶段,考生需牢记知识、提高学习效率,中科建安整理了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临考考点,一起来学习吧。

注安

  考点一:应配备的防护设备、用品及其作用

  (1)通风设备:通风吹散其中的危险有害物质。

  (2)检测仪器:检查氧含量及有毒气体浓度。

  (3)安全帽:防砸。

  (4)防尘口罩:防尘。

  (5)安全带:预防高处坠落。

  (6)空气呼吸器:应急救护。

  考点二: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3)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 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7)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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