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师免考科目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考二科条件是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2个科目。
注安师免试条件
免一科条件:
符合规定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还需要在本科毕业时所学习的安全工程专业已经经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才能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免两科条件;
符合规定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要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的头衔,并一直从事安全生产业务超过10年。
免三科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注安师免试材料
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报名人员,需准备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3、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的报名人员,需准备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免考考生所需材料一切以各省、地区的官方通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