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14号令《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今年3月1号正式实施,今年的法规科目可能会涉及!
面对新增的很多罚款条目,大家可能会感到很迷茫,今天我们就来着重聊一聊14号令。
这个新规定并不是和我们以往熟悉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而相悖的,只是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详尽的细化!接下来给大家梳理了一些核心要点,大家可以收藏一下。
首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上一年年收入的具体解释,为罚款计算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其次,明确了进行行政处罚的政府职能部门级别,还有就是对于安全生产法中的重点罚款条目,根据事故的级别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比如说当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为履行管理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时,他们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罚款为上一年年收入的20%~50%。
在14号令中就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比如说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对20%~50%进行了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