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全管理领域的不断进步,2024年中安《其他实务》科目的考试内容也呈现出更多元化和专业化的趋势。对于章节要点61至70的学习,不仅要涉及理论的精准记忆,更要理解其背后的实际应用,这些要点对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第三节 消防设施与器材
考点 61:干粉灭火器
按使用范围可分为普通干粉和多用干粉两大类。普通干粉也称 BC 干粉,主要用于扑灭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以及带电设备火灾。多用干粉也称 ABC 干粉,它不仅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的火灾,还适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但都不能扑救轻金属火灾。
记忆方法:BCE 可普通,ABCE 可多用
考点 62:感光式火灾探测器
感光探测器适用于监视有易燃物质区域的火灾发生,如仓库、燃料库、变电所、计算机房等场所,特别适用于没有阴燃阶段的燃料火灾(如醇类、汽油、煤气等易燃液体、气体火灾)的早期检测报警。 按检测火灾光源的性质分类,有红外火焰火灾探测器和紫外火焰火灾探测器两种。 红外线波长较长,烟粒对其吸收和衰减能力较弱,致使有大量烟雾存在的火场,在距火焰一定距离内,仍可使红外线敏感元件(Pbs 红外光敏管)感应,发出报警信号。因此这种探测器误报少,响应时间快,抗干扰能力强,工作可靠。紫外火焰探测器适用于有机化合物燃烧的场合,如油井、输油站、飞机库、可燃气罐、液化气罐、易燃易爆品仓库等,特别适用于火灾初期不产生烟雾的场所(如生产储存酒精、石油等场所)。有机化合物燃烧时,辐射出波长约为 250 nm 的紫外光。火焰温度越高,火焰
强度越大,紫外光辐射强度也越高。
记忆方法:感光易燃,红外紫有
第二篇 第一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人员
考点 63: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记忆方法:金矿危建运 100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考点 64: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记忆方法:建立加强四组织保证督促及时
考点 65:机构人员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记忆方法:四组织两督促制止检查
考点 6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花费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安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包括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记忆方法:资金物质机构人员,教育管理制度,事故救援
第四节 劳动防护用品
考点 67: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工作帽、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防护面罩、炉窑眼面防护镜、防冲击护目镜以及防放射性护目镜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5.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工作手套、防振手套、防静电手套、绝缘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机械伤害手套、焊接手套、纺织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寒鞋、防静电鞋、隔热鞋、防酸碱鞋、防油鞋、导电鞋、防砸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
7.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化学品防护服、防酸服、防碱服、防水服、防寒服、热防护服、防静电服、阻燃防护服等。
8.坠落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9.劳动护肤用品;如防油型护肤剂、防水型护肤剂等。
10.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记忆方法:头眼脸嘴手部躯干防坠落
考点 68: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品类 | 使用范围 | |||
过滤式
| 全面罩式
| 头罩式面具 | 毒性气体的体积浓度低,一般不高于 1% | |
面罩式面具 | 导管式 | |||
直接式 | ||||
半面罩式 | 双罐式防毒口罩 | |||
| 单罐式防毒口罩 | |||
| 简易式防毒口罩 | |||
隔离式 | 自给式 | 供氧(气)式
| 氧气呼吸器 | 毒性气体浓度高,毒性不明 缺氧的可移动性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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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呼吸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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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氧式
| 生氧面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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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救器 | 上述情况短暂时间事故自救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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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风长管式
| 电动式 | 毒性气体浓度高、缺氧的固定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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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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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吸长管式 | 同上,导管限长<10m,管内径> 18mm |
记忆方法:毒性高移动呼吸器,毒性高固定长管
第五节 安全生产投入
考点 69: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与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 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记忆方法:三同时新改扩不包括,防护应急检查检测等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点 70: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 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金矿危化烟)等生产经营单位新
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考点来源】第二篇 第一章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记忆方法:金矿危化烟;4816,3212,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