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中级注安备考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科目考点较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费用也是考察的内容之一,本文主要总结了相关知识,请考生查看。
考点 1: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
根据企业的性质,来确定具体由谁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企业性质 | 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 |
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 | 董事会 |
国有企业 | 厂长或者经理 |
个体工商户 | 投资人 |
考点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与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3.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希望通过以上考点的总结,各位准中级注安师能更好的理解安全生产责任和费用要求,在安全领域发挥自己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