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中级注安师《法规》科目中,“擅离职守责任”是一个易混淆的概念。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解析:
概念解析:
擅离职守责任通常指的是安全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在没有经过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工作岗位,从而导致安全管理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这种责任涉及到对安全生产规定的违反,以及对于职责的忽视。
考点 :擅离职守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习题】某国有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 1 人死亡,财产损失约 500 万元。公司总经理赵某按规定向县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告。在事故调查期间,赵某因工作原因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赵某擅自离开的法律责任的做法,正确的是()。
A.通报批评并扣发全年奖金
B.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
C.处 15 日以下拘留
D.降级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
答案:D
考点来源:第三章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通过对“擅离职守责任”的解析,希望考生能够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并在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和实际工作中避免相关误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