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安《法律法规》易错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监督管理

时间图标 2024-09-20 06:16:40 眼睛图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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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中级注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殿堂,我们会发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监督管理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特种作业人员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两端。这一监管体系不仅关乎操作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也承载着维护生产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任。通过对操作证的严格管理,我们能够筛选出有技能和良好安全意识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注安考试

第七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三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考点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监督管理(考频 3 次)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历年真题

某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某机构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该应急管理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行政处理的做法,正确的是()。

A.对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

B.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C.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处 5 万元的罚款

D.对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业整顿

【答案】B

因此,对于中级注安而言,深入理解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监督管理机制,掌握其申请、发放、复审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是提升个人专业能力、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要求。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构建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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