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科目中,《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进行了提升。这一考点不仅提及了事故应急准备的重要性,还详细阐述了实施应急措施的具体路径,旨在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以期减少潜在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八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考点 1:《条例》强化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考频 2 次)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历年真题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某矿山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该企业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频次应当是()。
A.每 3 个月一次
B.每 6 个月一次
C.每 9 个月一次
D.每 12 个月一次
【答案】B
对于中级注安考试,考生们需掌握《条例》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的规定,这是其能有效地响应紧急情况,并采取科学、合理行动的重心所在。通过深入研习这些规定,考生不仅为通过考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以后的职业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中科建安致力于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生们提供广泛、深入的学习资源,助力他们充分备战,实现职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