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节选自 应急管理部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 部分内容:
应急管理部本级2024 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中央、国务院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5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管理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
(十八)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2020 年 10 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应急管理部其他职责不变。2023 年 10 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职责、教育训练司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转给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消防救援局,增加拟订消防员退出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职责。应急管理部按照下管一级原则,继续履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处分、烈士评定等有关工作。应急管理部其他职责保持不变。7
二、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部本级机关司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人事司(党委组织部)、队伍建设局、综合减灾和改革协调司、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司、防汛抗旱司、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救灾和物资保障司、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和救援司(港澳台办公室)、规划财务司、调查评估和统计司、新闻宣传司(党委宣传部)、科技和信息化司、政治部、机关党委。
全文附件:应急管理部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