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安师《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点:运输前基本作业要求

时间图标 2024-09-14 03:36:28 眼睛图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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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前基本作业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

(1)确认托运人已提供了与所承运危险货物相关的所有信息。

(2)结合人员、车辆和运输任务等信息,初步调度从事该运输任务的从业人员和车辆。同时,利用电子地图等方式,熟悉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具体参见第 3 章 3.4.1 节的相关要求。

对于危险货物运输路线而言,更多需要考虑沿途行驶风险,比如路线中是否有水源、人口密集区等。

(3)开展运输作业之前应做好车辆、人员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

①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②上次运输任务期间(或上周)车辆运行轨迹是否正常(是否在线、或运行轨迹是否一致);

③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与承运货物相符,车辆是否按期年审等;

④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驾驶员、押运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检查。

(5)根据调度安排,依据托运人提交的托运清单,编写运单,并交给当班驾驶员和押运员。

(6)运单、随车物品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

随车携带证件和物品:

如道路运输证

危险货物运单

从业资格证

行驶证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用品

凭证运输的相关通行证件(如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及法规标准规定的其他单证等。证件包括以下部分。

车辆证件: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通行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环保检验标志、保险卡、罐体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其中,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在有效期内,签注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运输介质,并且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等均在有效期内。

人员证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其中,驾驶员驾驶证上签注的准驾车型要与实车相符,从业资格证要在签证的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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