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审政策

时间图标 2024-04-28 01:28:44 眼睛图标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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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五条规定,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办法出台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仍然按现行制度执行。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所以现在还是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而且评审政策现在还都是地方政策,出台评审政策的很少,其中四川就公布了评审政策。

以下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评审政策: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应急〔2023〕242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3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和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安全工程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四川省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专业高评办)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安全专业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中央在川单位,如需委托安全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安全专业高评办。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6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市(州)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

(三)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四)申报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资料报送时间,评审答辩工作安排,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另行通知。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应急规〔2023〕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应急管理厅官网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级应急管理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级应急管理局注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省内的省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四川省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单位要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安全专业高评委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先自行下载《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申报人须于2024年1月8日前将《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安全专业高评办。由安全专业高评委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认定,确认破格申报资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正常评审。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

安全专业高评委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评审表报送。

申报人按照安全专业高评办后续通知完成缴费后,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各主管部门盖章。

(七)组织评审。

各主管部门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安全专业高评办。安全专业高评委按规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并召开评审表决会议。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后,对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安全专业高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专业高评委适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评审表》领取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领取《评审表》后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打印,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三)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现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人加盖单位印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各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3000字以上,本人签署姓名及日期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栏目。

(六)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基本条件》第六条的要求,提供本人能力业绩佐证材料,能力业绩内容应包括: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三个方面(以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业绩成果佐证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对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需重点标识)。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

(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八)满足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九)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十)享受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申报信息”栏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次收取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收取。

七、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高评委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严肃、慎重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虚假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等,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第三方检测平台查实论文存在学术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通过应急管理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对已取得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四)有关时间计算的规定。

1.申报人员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2.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学术论文(须见刊)、论著(须出版)等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五)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六)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政策咨询电话:028—61511250  028—61511225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电子邮箱:syjtgpw@163.com

附件: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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