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考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科目的征途上,中科建安深知每一位考生的辛勤与努力。为了助力大家在这场知识与能力的较量中脱颖而出,我们梳理了关于“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的核心考点,力求以细致的视角,为您的考前冲刺增添一份坚实的力量。
第二篇第一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点一: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考频 3 次)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 |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 |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①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
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④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通过中科建安的这一系列备考指南,我们期望能够为您的中级注安《其他安全》科目考试之路铺设坚实的基石。让我们携手并进,在学习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共同迎接挑战,收获属于自己的辉煌。中科建安,与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