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师的岗位职责是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等,工作范围是很广的。
注安师岗位职责
1、注安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安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3、聘用单位应当为注安师建立执业活动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注安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注安师称谓和本人注册证书;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安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维护国家、集体、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取得注安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注安师能在哪些地方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师可以在这里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岗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以及提出改进建议。
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师可以在这些中介机构工作,如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咨询等,负责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提供安全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部分注册安全工程师师可以受聘于这些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参与安全技术研究项目,开展实验和测试,培养安全工程技术人才。
政府部门:一些注册安全工程师师可能受聘于政府部门的相关部门,如安全监察大队或安全执法大队,负责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的合规性,处理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