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德(Frank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主要观点:1)控制不足-管理;2)基本原因-起源论;3)直接原因-征兆;4)事故-接触;5)受伤-损坏-损失。
日本北川彻三,作了一些修正,提出新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事故的基本原因:
(1)管理原因。企业领导者不够重视安全,作业标准不明确,维修保养制度方面的缺陷,人员安排不当,职工积极性不高等管理上的缺陷。
(2)学校教育原因。小学、中学、大学等教育机构的安全教育不充分。
(3)社会或历史原因。社会安全观念落后,安全法规或安全管理、监督机构不完备等。
事故的间接原因:
(1)技术原因。机械、装置、建筑物等的设计、建造、维护等技术方面的缺陷。
(2)教育原因。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及操作经验,不知道、轻视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方法,或操作不熟练、习惯操作等。
(3)身体原因。身体状态不佳,如头痛、昏迷、癫痛等疾病,或近视、耳聋等生理缺陷,或疲劳、睡眠不足等。
(4)精神原因。消极、抵触、不满等不良态度,焦躁、紧张、恐惧、偏激等精神不安定,狭隘、顽固等不良性格,以及智力方面的障碍。
在上述的4种间接原因中,前面两种原因比较普遍,后面两种原因较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