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防爆技术介绍
(一)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 封闭式作业;清理现场积尘;设计正压室;采取开式作业或通风措施;充填惰性气体;安装报警装置,当混合物中危险物品的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 10%时报警。 |
(二)消除引燃源 |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保持参数符合要求,绝缘、间距和连接良好标志清晰。 |
(三)隔离和间距 | 室内电压 10kV 以上、总油量 60kg 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 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油量 600kg 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 10kV 变、配电室不得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配电室与火灾爆炸危险环境毗邻时,隔墙为非燃材料;变、配电空允许通过非燃材料制成的走廊或套间与火灾危险环境相通。变、配电室的门、窗应向外开,通向没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环境。室外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地方。 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电动机等均应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起重机滑触线的下方,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
(四)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 (1)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也应接地(或接零),并实施等电位连接。 (2)所有设备和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成连续整体。 (3)在不接地配电网中(I系统),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或严重漏电时自动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的保护装置。短路保护应有较高的灵敏度。 (4)采用TN-S系统,并设置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中性线。保护导体的截面,铜不应小于 4mm²,钢不应小于 6mm²。 |
(五)电气灭火 | (1)电气火灾断电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先断开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断电源的范围适当。剪断电线时,不同相错开位置,剪断位置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点附近。 (2)带电灭火安全要求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枪喷嘴至电压 10kv及以下者不应小于 3m。二氧化碳喷嘴至电压 10kv 者不应小于 0.4m。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 45°。防止可能的跨步电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