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技术知识点:带锯机安全技术

时间图标 2024-08-29 06:32:51 眼睛图标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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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安全技术介绍

(一)带锯条的安全要求
(1)带锯条的锯齿应锋利,齿深不得超过锯宽的1/4,与带锯轮匹配。小轮不应使用大厚度锯条。
(2)锯条焊接应牢固平整,接头不得超过3 个,两接头之间长度应为总长的1/5 以上,接头厚度应与锯条厚度基本一致。
(3)严格控制带锯条的横向裂纹,裂纹超长应切断重新焊接。
(二)操控机构的要求
(1)上锯轮机动升降机构应与锯机启动操纵机构联锁;下锯轮应装有能对运转进行有效制动的装置。
(2)必须设置急停控制按钮。
(三)带锯机安全防护装置
(1)锯轮防护。上锯轮内衬有缓冲材料;上锯轮在任何位置,防护罩均应能罩住锯轮3/4 以上,在靠锯齿边的适当处设置锯条承受器;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面应有不小于100mm的足够间隔;锯轮、主运动的带轮应作平衡试验。
(2)锯齿防护罩。切削边的锯齿防护罩应保证非工作锯齿不外露。
(四)除屑、降噪、减振
应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在空运转条件下,机床噪声最大声压级不得超过9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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