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介绍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主体是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由国务院30日内(延长不超过30日)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分别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15日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