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介绍
安全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
2. 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准入(了解) :
1.承包商资质审查一般包括业务资质审查和安全资质审查两部分。
安全资质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2)安全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4)企业近两年的安全业绩,包括施工经历、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档案、事故发生率及原始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等。
(5)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有效评审报告。
2.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
作业过程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用电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应急和消防管理、警示和标识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