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许可管理介绍
级动火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可按二级
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分级
级动火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特级动火 日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府义半斗
有效期
安全措施
特级、一级:不应超过8 h
二级:不应超过72 h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10m
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
动火期间
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在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
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
固定动火作业
特级、一级动中断时间超过30min,二级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窖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