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配电系统介绍
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到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按照规范的要求,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是三级配电系统。
在实施三级配电系统时,应遵循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但链接线路的总长度不得超过30m。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不得分路,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每一开关箱只能连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每一照明开关箱的容量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动力与照明合置共箱配电,动力与照明必须分路配电,分配电箱的分路应动、照分设,设置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
(5)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压缩配电间距有如下要求(考点三★★★辨析):
①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②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30m。
③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