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介绍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1.当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单位未作特殊申明时,应能在以下条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1)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2)海拔高度1000m以下。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 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安全装置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2)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 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3)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4)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与维护保养要求:重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