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法规知识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时间图标 2024-08-27 07:37:36 眼睛图标 43
活动图片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介绍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注安备考

第一百三十五条 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高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下一篇:注安法规知识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
活动图片

相关资讯

版权所有©2006-2024中科建安(北京)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zkj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许可证:京B2-20242178 ICP备案: 京ICP备2022020722号-2   SiteMap   W